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一、参评资格
1、 应届毕业研究生(含当年毕业博士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具体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名额为准。
原光电学院10人(博士1人,硕士9人),原物理学院2人。
三、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对任何学术不端和违反校规校纪律的行为取消评奖资格
(二)必备条件
1、所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前50%,所修所有课程全部通过(以研究生院成绩综合服务系统成绩排名为准);
2、在本专业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Online为准);
3、所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不在本班级的前50%,但有市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或突出科研成果,经学院院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联合提名推荐,所修课程通过即可。
(三)优先条件
1、在科研成果方面: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论文数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学生为第一作者的优先)。刊物等级高低顺序依次如下:JCR1、JCR2、JCR3、JCR4区内的期刊;EI收录的正规学术刊物;中文核心期刊;被SCI、EI收录的会议文集;未被SCI、EI收录的正规期刊;一般公开发行的增刊或会议文集。同等条件下以累计影响因子高低排名;文章质量优先于数量;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前三名,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3、担任科研课题组成员、学生干部,参与其他社会工作表现突出,依其所获成绩、所获奖励级别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四)说明
1、“学术论文”,申请人应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应在论文中明确标识。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计算论文数量时按共同贡献人数平均计算,即共3人为共同第一作者,则论文数量按三分之一篇计算。
2、如果无论文发表,可以市级以上奖励代替,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竞技等方面)1项以上;
3、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网址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 “JCR分区”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表中小类分区。“SCI收录论文”包括光盘版和网络版收录的论文。“EI收录论文”指EI收录的期刊论文和国际会议论文。
5、论文所涉及收录信息、JCR分区信息、期刊影响因子等数据,以论文发表当年数据为准,若发表当年数据未更新,以最新数据为准。(以深圳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
6、科研成果为从2016年9月1日—2019年4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四、评选日程
1、5月9-10日:各学院(部)组成评委会。制定并公布评奖细则。
2、5月10日—5月15日中午12:00前: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填写、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按填表说明指引填写(附件4)并附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并于5月14日下午20:00递交给1417林老师(原光电),N1103(原物理)逾期将不再接收。
3、5月15日-5月20日学院(部)评委会对本学院(部)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附件3),经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上报党委研工部(办公楼423室)。
4、5月21日-5月27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含作者姓名的论文首页)、已授权专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校图书馆提供的收录证明,最新的JCR分区以及影响因子证明等)。(请按上述要求及顺序依次排放)
2、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六.备注
此次评选材料除用于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之外, 还将用于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内部优秀毕业生的选定。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完毕之后,将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数等酌情确认学院优秀毕业生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原物理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26536220 地点:物理光电大楼N1103。
原光电工程学院联系人:林老师
办公电话: 86721663地点:物理光电大楼1417室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