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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徽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00:00:00 | 点击:

2019年1月,在原深圳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光电部分)基础上组建了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为充分展现学院的办学理念、彰显学院特色、加强学院凝聚力,打造学院核心竞争力并鼓励全院师生开拓创新,增强全院师生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特公开征集院徽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对象

校内外公开征集,主要面向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二、征集时间

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

三、设计要求

1.作品能够反映深圳大学的文化积淀和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的办学理念及学科内涵。院徽应该包含以下要素:

中文全称: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英文全称:College of Physics And Optoelectronic Engineering 。

2.作品应具有艺术观感及实用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3.作品可以为个人独立创作,也可集体创作。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由学院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后评出以下奖项:

一等奖(共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共2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共3名):奖金各300元;

五、投稿方式

1.参赛人员请将图形以及说明发邮件至: my.wang@szu.edu.cn(标题注明: “院徽LOGO”);

2.电子稿请保留矢量图源文件,并同时提交jpg格式预览图,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

3.附5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说明;

4.提交设计方案的在校学生请注明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及联系方式;教职工请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工号及联系方式;校友请注明毕业年级、专业、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其他参加人员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六、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凡是获奖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进行采纳、修改,并用于学院形象、各类活动的宣传展示,以及在各类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3.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曾发表和使用,严禁剽窃,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人;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

4.凡参加本次院徽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件;

七、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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