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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10/20 17:37:44 | 点击:次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挑战自我,追求卓越,同时激励学生勤思进取、奋发向上,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院将启动深圳大学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格:

(一)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卓越班学生(以评选时卓越班学籍名单为准)。

(二)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三)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

二、奖学金标准

一年级本科生给予学费奖学金6000元/人。

二年级以上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12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获奖比例为各年级参评学生人数的70%,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10%。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林兵、学院执行院长刘丽炜、学院副院长文侨、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娜、教师代表、各年级辅导员以及学生组织代表组成,其中林兵、刘丽炜任组长,文侨、林娜任副组长。基层评审小组由各专业各年级民主选举产生的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主持和召集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评审活动的最终裁决和对评审条例的解释;基层评审小组负责本评选单位评审活动的组织与进行,行使本评选单位评审权。教师代表负责本评选单位评选活动的监督、查实和审核工作。

2.10月29日前,学院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10月30日前,将初评获奖学生名单汇总报学生部。


注意:本次卓越班奖学金评选,学生无需在奖学金系统操作。经学院初评、公示、学生部复核、公示后,由资助中心直接导入奖学金系统。

四、异议申诉与处理

本细则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00时止。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粤海校区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大楼(致原楼)1408,电话:2653622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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